2008 南投火車好多節-小火車博覽會 [OVER!!]
2008 南投火車好多節-小火車博覽會 [OVER!!]
集集線動漫代言人募集比賽報名表
- 1.活動宗旨:經過去年南投火車好多節的舉辦,湯瑪士小火車代言的成功,本府未來也將推動集集線卡通化,因此藉此次2008南投火車好多節-小火車博覽會活動,將舉辦”集集線動漫代言人募集活動”把集集線打造成為一個年輕化、卡通化及創意化的鐵道旅遊線,也廣邀全國具創意的年輕動漫作家或學生,為集集線量身訂做設計代言人,由設計者自由創作,代言人角色可虛擬為任何形式(系列性不拘形式、火車、人物、動物…)等等,請參賽者也為該人物創造故事或個性,並呈現為該人物且與集集線的連結性。
- 2.主辦單位:南投縣政府
- 3.作品形式:
(2)請將作品置入於報名表內(圖檔解析度至少300dpi以上之JPG檔案)
- 4.參加方式:
sdu29@yahoo.com.tw後,收到回覆確認信函,完成報名,若於信函寄出後兩天內,無收到
確認信函,請重寄一次。
(2)郵寄報名:於7月14日前將填妥報名表並將設計檔案貼至該報名表內,列印後,郵寄將至台北市內湖區陽光
街321巷18號7樓 最前線形象策略有限公司 南投火車好多節小組 收
寄送與e-mail內容:報名表
※網路報名已收到MAIL時間為準,請參賽者自行預估送件時間逾期不受理。
※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準,請參賽者自行預估送件時間,逾期不受理。
※可由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回傳至sdu29@yahoo.com.tw。
- 5.報名期間:6/10-7/14。
- 6.比賽時間:第一階段 徵件:6月10日至7月14日,7月15日進行初選,選出30名進入決選
第二階段 作品展示供大會評選及網路票選:7月19日至8月20日(日)
第三階段 公告結果:8月22日(六) 頒獎時間:8月24日(日)
※於活動網站上公佈或電話另行通知是否作品評選為集集線代言人。
- 7.評分方式:初選由大會組成評審團,進行評選
- 8.比賽獎項:特優一名 50,000元(特優者會將其作品作為集集線代言人)
【注意事項】
1 . 凡報名者,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,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,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。
2 . 凡得獎者作品,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使用之各項相關權利,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,但原創作者仍保有所有著作權利。 參賽者作品,主辦單位為推動漫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,可使用於非商業性介紹及各項推薦引用。
3 . 參賽者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,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,除取消參賽資格外,得獎者將追回獎金、獎狀,同時公告之。
4 . 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、未參與任何比賽,同時未經任何形式刊登為限。
5 .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獎金超過新台幣 13,333 元者,由主辦單位代扣 15% 所得稅。
6 . 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,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單位確認送達,或逕洽詢主辦單位確認之。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,請自行備份。
7 . 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,以主辦單位修正後重新公告之內容為準。
集集線動漫代言人募集比賽報名表
姓名
聯絡電話(室內電話)
行動電話
電子郵件
通訊地址
設計動漫人物名稱
故事內容/個性描述說明
設計圖樣及說明
(圖檔請置入右欄)
參考:http://www.cshs.ntct.edu.tw/blog/index.php?op=ViewArticle&articleId=1274&blogId=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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